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医院招聘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医院始建于年,是本县境内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医院,建筑面积平方米,开放病床张,有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40人,中级职称80人。设急诊科、心胸内科、神经内科、妇科、产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病理科、麻醉科、公卫科、院感科等3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医院医院,天水卫校、医院,市级“文明单位”医院协会推荐的“医院”,医院分院。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竞争择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严格条件,确保质量。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医院用工要求。
(二)专业条件
1.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本毕业,能够按时毕业证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优先条件
1.能熟练掌握、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在校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优良,有特殊专长优先。
2.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3.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提供简历及相关证明)。
4.符合表列招聘条件“2”者直接进入面试。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应聘时间为年1月8日--年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专业人员数量招聘确定后,不再受理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可持本人简历、毕业证、资格证、技能鉴定证书等能够反映自身专业水平的有效证件的原件至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应聘。
1.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
3.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医院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者。
4.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总成绩顺序补录。
5.签订协议:考试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报名及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和录用资格。
2.应聘者经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3.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月8日。
六、待遇情况
(一)薪酬待遇
参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核算发放。
(二)福利待遇
医院工作休息制度,享有法定节假日。
七、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