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食药监局开展夜市小吃摊点专项整治

为了规范我县夜市、小吃摊点餐饮服务市场,保障第十届陇南乞巧女儿节期间食品安全,为“双安双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从7月23日开始至8月8日结束,历时18天时间,西和县食药监局对城区范围内的鼓楼街小吃一条街、闫家场小吃摊点、向阳啤酒广场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夜市大排档、小摊贩进行了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前期排查、动员部署、全面整治、组织验收四个步骤进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对城区范围内夜市、小吃摊点集中区域为重点,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逐一检查整治。二是重点时段。以晚间聚餐时间为重点,每天从晚上19点至23点对夜市餐饮点、烧烤点、大排档、砂锅城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三是重点品种。以肉类、海鲜类食品为重点,排查肉品、肉制品、海鲜品来源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海鲜品、肉食品、凉菜等是否按要求冷藏存放,操作是否生熟分开,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装持证上岗,防蝇防尘设备是否齐全,就餐场所卫生是否整洁规范。

一、前期排查

7月23日至7月25日,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将城区分为三个片区,将局机关、稽查局及汉源镇食药监所30名监管精干力量分成三个小组,每晚8时至11时对城区内夜市、小吃摊点、烧烤点等进行了拉网式摸排。经排查,三个夜市及周边共有食品小摊点经营户户,已登记备案户,未登记备案31户,其中鼓楼街小吃一条街及周边42户,已登记备案35户,未登记备案7户;闫家场小吃摊点59户,已登记备案44户,未登记备案15户;向阳广场夜市小吃摊点55户,已登记备案46户,未登记备案9户(向阳广场夜市在乞巧节期间已由市场开办者关停)。经过排查,逐一不漏摸清了食品小摊点户数。

二、动员部署

县食药监局组织召开由各市场开办者、小吃摊点经营户代表参加的三方责任约谈会议,与市场开办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备案登记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小摊点应该遵守相关法律义务,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健康证明,业主应当办理备案证,并持证(亮证)经营,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

三、全面整治

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执法局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集中对鼓楼街、闫家场和向阳广场三个夜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对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

一是加强夜市小吃摊点备案登记:规定了备案登记时限,七天内必须主动进行备案登记,对不按时进行备案登记的将取消摊位和经营资格。

二是对经营工具进行清洗,更换残损工具,制作工作衣帽、手套、口罩、做到个人卫生整洁,持有效健康证经营,不达标不能经营。

三是集中开展经营场地卫生整治:集中歇业两天,调用大型洒水车辆一台,利用两天时间,集中对经营场地进行清洗,铲除陈垢,清除周边闲置物架,做到经营场地清洁卫生。

四、组织验收

成立了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验收组,对三个夜市小吃摊点整治成果进行验收,通过检查验收,三个夜市小吃摊点共户食品小吃摊点经营户,均进行了备案登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购进食品票据齐全,摊点卫生、个人卫生达标,符合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县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台次,检查鼓楼街小吃一条街、闫家场小吃、夜市等小吃摊点集中区域的食品经营户户,并均已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兴业人员均持有了有效健康证。通过此次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小吃摊点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规范了餐饮食品经营者的文明经营行为意识,营造了一个舒适安全的食品经营、消费环境,为保障乞巧女儿节期间食品安全夯实了基础,营造了“双安双创”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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