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驾驶证被吊销西和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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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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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南之声

1、赵峰(男,32岁,甘肃省礼县永兴乡村民),年4月1日,醉酒驾驶京HFE号小型轿车,在礼县中山十字——北滨河路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田东东(男,30岁,甘肃省礼县永兴乡村民),年4月14日,醉酒驾驶甘KZ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58公里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王小红(男,50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年1月15日,醉酒驾驶甘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南江大道赵坝加油站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莫让华(男,5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琵琶镇村民),年3月10日,醉酒驾驶甘KDP号三轮摩托车,在武都区琵琶镇学校门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赵小红(男,36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年4月25日,醉酒驾驶甘KF号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城关镇南桥路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6、马六十(男,47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安化镇村民),年3月3日,醉酒驾驶甘KCN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安化镇派出所门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7、李景昊(男,2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年2月26日,醉酒驾驶甘KCG号小型越野客车,在武都区城关镇管理站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8、古小军(男,31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村民),年4月16日,醉酒驾驶甘KE号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职业中学门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9、王永强(男,36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鱼龙镇村民),年3月25日,醉酒驾驶甘KM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桥南旧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0、何亚云(男,29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年3月25日,醉酒驾驶甘KAJ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桥南旧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1、毕新存(男,47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村民),年3月22日,醉酒驾驶甘K号三轮汽车,在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审验车辆时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2、陈早军(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桔柑乡村民),年3月4日,醉酒驾驶甘KQ号小型面包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十一号路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3、王龙(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年4月30日,醉酒驾驶甘KW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东江梁彩虹桥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4、岳健堃(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永宁镇村民),年4月24日,醉酒驾驶甘JC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洛塘镇街面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5、周军娃(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年2月26日,醉酒驾驶甘K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两水镇后村因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6、梁保平(男,53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村民),年3月31日,醉酒驾驶甘KAD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县文州路韩家坝小区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7、李小平(男,42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村民),年2月4日,醉酒驾驶甘K号小型轿车,在文县东青路19km+m处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8、张腾(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尚德镇村民),年4月15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中街0km+m处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9、张利新(男,29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堡子坝乡村民),年5月14日,醉酒驾驶甘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医院门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0、田宏(男,48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村民),年4月15日,醉酒驾驶甘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双桥街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1、童小川(男,32岁,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永乐镇村民),年5月14日,醉酒驾驶川UP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县城关镇韩家坝大桥北口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2、梁勇(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村民),年4月17日,醉酒驾驶甘KCH号小型轿车,在文县彩虹桥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3、金代平(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石鸡坝乡村民),年4月12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韩家坝大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4、田玉红(男,41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范坝乡村民),年4月11日,醉酒驾驶甘KS号正三轮摩托车,在文县碧口镇郑路1km+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5、刘凡(男,27岁,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黑河乡村民),年4月24日,醉酒驾驶川U号小型轿车,在文县安昌河三岔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6、胡绍辉(男,51岁,四川省蓬安县金甲乡村民),年4月30日,醉酒驾驶甘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文州路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7、刘小明(男,51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村民),年4月11日,醉酒驾驶川ANB号小型轿车,在文县碧口镇碧郑路1kM+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8、慕文广(男,49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村民),年4月22日,醉酒驾驶甘K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医院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9、郑威(男,33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村民),年5月8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文州路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0、蒲健(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两河镇村民),年5月15日,醉酒驾驶陕A2U2P8号小型轿车,在医院桥头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1、梁万红(男,49岁,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郭镇村民),年5月22日,醉酒驾驶甘KR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康县S线1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2、张文涛(男,30岁,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乐素河镇村民),年5月3日,醉酒驾驶陕AET号小型轿车,在康县X线2km+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3、李兴孝(男,40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白杨乡村民),年4月11日,醉酒驾驶甘K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康县康阳路41km+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4、季行(男,29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兴隆乡村民),年5月3日,醉酒驾驶辽JAV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西美国际酒店门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5、李奎(男,31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峪乡村民),年4月26日,醉酒驾驶甘KM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祁成线19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6、杨呼子(男,43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苏合乡村民),年4月27日,醉酒驾驶甘KQ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城区中山南路大水街路段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7、周亚峰(男,36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卢河乡村民),年4月30日,醉酒驾驶甘KM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鱼花路5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8、王政祺(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峪乡村民),年4月29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西和县西峪乡叶大村崆峒路口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9、崔荣键(男,30岁,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居民),年5月3日。醉酒驾驶苏MAS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祁成线26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0、冷果(男,25岁,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村民),年5月13日,醉酒驾驶川S7A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地税局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依据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吊销以上驾驶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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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丹丹审核:杜宗皞监制:张继帅投稿或广告投放,请联系电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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