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政府批复武都区“8.21”较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日前,陇南市政府对武都区“8.21”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三轮汽车非法载人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1名责任人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对3名责任人采取取保候审,对3名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对7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2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年8月21日13时30分左右,武都区三仓乡楼子沟村至草河坝村通村公路在硬化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乘坐无号牌三轮汽车,行驶到弯道处刹车失灵,车辆冲出路面侧翻到路边河沟内,造成3人当场死亡,1医院途中死亡,7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辆驾驶人李清泉驾驶无牌号三轮汽车违法载施工人员10人,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不落实,在途经弯道下坡车辆制动失效失控,临危采取处置措施不当,导致车辆驶出路外乱石堆中。间接原因是:华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培训责任,在该项目建设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对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管理措施不力;武都区交通局作为该项目主管单位,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农村通村公路施工监管不严,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安全管理薄弱,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督促检查不严格;武都区三仓乡党委、政府负有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监管措施不到位,未有效开展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动,安全生产“六打六治”和大检查落实不到位;武都区交警大队安化中队对本辖区内“五小车辆”检查不到位,施工工地无号牌三轮汽车车主为柏林镇,对辖区内无号牌三轮汽车整治不力,失查漏管;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外纳中队路查路检不严格,整治无号牌照三轮汽车不力;武都区委、区政府在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方面还存在不足,督促辖区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三仓乡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还不够到位。
根据调查事实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三轮汽车驾驶人李清泉承担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8月22日被武都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三仓乡楼子沟村至草河坝村通村公路项目部经理李向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武都区公安局取保候审,配合调查及善后处理。三仓乡楼子沟村至草河坝村通村公路项目现场负责人魏军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武都区公安局取保候审,配合调查及善后处理。三仓乡楼子沟村至草河坝村通村公路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李小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武都区公安局取保候审,配合调查及善后处理。对7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2名地方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其中给予武都区交通局局长李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都区交通局副局长张吉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安化中队中队长王帮成、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外纳中队中队长李锐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三仓乡党委书记杨应朝、三仓乡副乡长褚贵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三仓乡乡长苟生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区委常委王必俭、区政府副区长张晓峰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武都区公安局、武都区交通局、三仓乡政府分别向武都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武都区人民政府向陇南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7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陇南华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昉东处以2.4万元罚款;对公司项目部经理王国荣处以2.3万元罚款;对公司项目安全员王张保处以1.7万元罚款。
市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感;切实筑牢“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政府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4条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要求武都区和有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陇南市政府批复西和县“9.1”较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日前,陇南市政府对西和县“9.1”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三轮汽车非法载人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对3名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对8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4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年9月1日上午07时10分左右,由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的西和县年建制村通畅公路工程一标段,一辆施工转运用料三轮汽车,由大桥镇仇池村出发驶往施工现场途中,在仇池山谢家坡右转弯下坡路段处向左驶出路面侧翻,造成2人当场死亡,1医院救治途中死亡,1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辆驾驶人王伟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违法搭载8名施工人员,且客货混装、超载,导致转弯时离心力增大,稳定性下降,在行经山区急弯、长下坡施工路段时,超速行驶,出现险情采取措施不当。间接原因是: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王四林,日常管理松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违法雇佣无证驾驶员王伟和驾驶无牌三轮汽车运输,违法搭载施工人员,对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管理不力;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培训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对非法驾驶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管理措施不力;西和县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主管单位,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农村通村公路施工监管不力,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督促检查不严格;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乡镇农村道路交通路查路检和本辖区内“五小车辆”检查不到位,打非治违不力,对辖区内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汽车整治不力,失查漏管;西和县公安局洛峪交警中队对事故车辆无牌无证情况及违法载人的现象监管不到位,路查路检不严格,整治无驾驶证无号牌照三轮汽车不力;西和县大桥镇党委、政府负有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未有效开展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动,安全生产“六打六治”和大检查落实不到位;仇池村交管室主任张刘占在上下山时,多次看到该事故车辆在上下工时搭乘施工人员的现象,曾劝告过司机路段危险,不能载人,该司机总是口头应诺,但并未整改,张刘占未将此违法现象汇报镇交管站和洛峪交警中队;西和县县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方面还存在不足,督促辖区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大桥镇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还不够彻底。
根据调查事实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三轮汽车驾驶人王伟因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违法载人,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年9月3日被西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当日因本人在事故中受伤治疗被依法取保候审。施工队队长王四林,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年9月4日被西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10日被依法取保候审。对8名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4名地方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其中给予西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董玉、该项目负责人季秋林、西和县公安局洛峪交警中队队长王二林、西和县大桥镇副镇长王栋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西和县交通局该项目安全监管人员王宏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西和县政协副主席、交通局局长任万良,西和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赵星,西和县大桥镇党委书记高旭红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和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秀,西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仲金、赵爱平,西和县公安局局长李肃智进行诫勉谈话。另外,对仇池村村委会主任张刘占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责成西和县公安局、西和县交通局、大桥镇政府分别向西和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西和县人民政府向陇南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7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责任公司处以7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二朝处以2.88万元罚款;对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王海宏处以1.万元罚款;对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王银卯处以1.万元罚款。
市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感;切实筑牢“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政府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4条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要求相关县区和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举一反三,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来源于陇南市安监局)
扎实开展“双查双整”
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年1月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矛盾纠纷大排查、社会治安大整治、纪律作风大整顿为主要内容的“双查双整”集中行动。这是切实解决陇南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务实推进双联行动,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陇南加快后发赶超发展和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来,立即部署启动,组织力量迅速进入“查整”状态,确保集中行动抓实见效,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进一步夯实基础,凝聚力量。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深度落实“”发展战略,紧盯“把陇南建成甘肃向南开放的桥头堡、甘陕川接合部重要的交通枢纽联结地、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努力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扬长避短,后发赶超,在解放思想中开拓创新,在推动工作中奋发有为,在强化落实中争创一流,全市扶贫开发、生态文明、产业培育、城乡一体等得以快速推进,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社会治理等得以着力夯实,电子商务、金融支撑、非公经济等得以集中突破,经济社会呈现后发赶超、转型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
发展的成就固然有目共睹,鼓舞人心,但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必须下大功夫加以解决。这次“双查双整”集中行动,就是要解决陇南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全市加快赶超跨越发展扫除障碍,抖掉包袱。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把开展“双查双整”集中行动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载体,结合开展双联行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扑下身子,敢于碰硬,主动触及和解决矛盾问题,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深入一线,强化指导,切实形成层层落实、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来源于陇南日报)
监制:周立钧
编辑:李子娟杜磊刘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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