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西和国土资源
全县驾校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三)
为维护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近日,西和国土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及乡镇密切协作,重拳出击,对全县驾校违法违规用地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福安驾校十里分校位于县十里镇二郎村,建筑场地未经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批准建设,属于违法占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严重影响了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经过多次的宣传动员和思想劝导,在限期拆除日期前,该驾校仍未采取任何拆除行动。
3月7日,西和国土资源局与运管局、十里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尽力做通思想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对位于十里镇二郎村的福安驾校十里分校(号违法图斑)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拆除,恢复土地面积2.3亩。该违法行为的整治,有力地从苗头上遏制、震慑了国土资源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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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
2.破坏耕地行为
3.非法占地行为
4.非法批地行为
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
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
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
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
1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
11.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
1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行为
1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
14.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行为
15.违反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行为
16.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
17.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行为
18.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行为
1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
20.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行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监制:姚永亮责任编辑:李林萍
编辑:韦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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