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维护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维护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61号)要求,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陇南市维护稳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市拟推荐上报省上进行表彰的3个全省维护稳定先进集体及7名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3个)
1、文县公安局
2、成县信访局
3、武都区安化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工作者(7名)
1、张峰徽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2、颉龙昌宕昌县司法局副局长
3、聂泽文西和县西峪镇党委书记
4、任炯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5、王新陇南市维稳办业务科科长
6、党博学两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7、苟鹏飞礼县盐官镇司法所所长
二、公示时间
年1月11日至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推荐表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陇南市维稳办、陇南市人社局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监督受理及联系陇南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