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年申请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补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6号)文件精神,我县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原则,即:暂由培训机构垫付资金培训,不向培训学员收费,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经公示、抽查审核后,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的基本账户。根据上述精神和原则,陇南市科技扶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陇南市白龙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陇南市陇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的人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凡发现申请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有违反文件要求的,请向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联系-。

附件:1.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共5个村)

2.申请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明细表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8月4日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品

监制:何康荣责编:杨云飞校审:黎华甜编辑: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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