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电动三、四轮车在我县呈现泛滥的趋势,有的被称为“代步车、”有的称为“观光车”,尽管多次采取专项行动加大此类电动三、四轮车治理打击力度,但电动三、四轮车屡禁不绝,不仅严重扰乱了城乡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给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目前从体积上、速度上已经达到机动车的相关标准,但在刹车、转向等设施上却远远达不到安全标准,在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电动三、四轮车的驾驶员没有经过机动车驾驶的专门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不熟悉交通标志,甚至无视信号灯,常常闯禁令、逆行、闯信号灯,把乘客置于危险的境地。一些电动三、四轮车为了揽客拉客,大量聚集在城区学校、交叉路口等路段,严重影响到城区道路交通的正常通行,甚至引发道路拥堵;一些经常在农村道路非法载客,超员等违法行为多发,引发人员伤亡交通事故风险极高。由于电动三、四轮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车主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事故损害赔偿难以得到保障,乘客的损失往往由自身承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近期,我县将开展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现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宣传和遵守交通法规,从确保自身安全、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载客电动三、四轮车,同时,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共同抵制非法载客行为,维护良好的城乡运营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各位无证非法经营的电动三、四轮车主要从大局和自身利益出发,自觉放弃载客营运,积极寻找就业新出路。广大人民群众争当文明交通义务监督员,积极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优化客运市场建言献策。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珍惜生命,文明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电动三轮、四轮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家事国事天下事,交通安全是大事。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关乎国计民生、关系人人安危。交通也是城市的流动风景线,展示着我们的城市文明程度,体现了居民的文明素质。让我们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文明行路,从现在做起,上下齐心,携手合力,为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构筑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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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西和发布出品来源
西和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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