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首次贷款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未通过高中学校预申请的学生无法注册。
◆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55岁之间。
◆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元的按实际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高于元的按实元确定(研究生不超过元)。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导出打印《申请表》,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任一单位提供。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缴费依据凭证原件(部分高校收费依据一并印制在录取通知书上的,只需通知书即可)、《申请表》原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签订电子合同。
◆借款方需自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缴费依据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新生首贷学生必须由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签订《借款合同》,有一方不到者贷款不予办理。
3、签订《借款合同》结束的后3-5天,借款学生需登录支付宝网站(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校生预申请以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登记预申请的信息为准。
◆共同借款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55岁之间。
◆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元的按实际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高于元的按照元确定。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导出打印的《申请表》上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任一单位提供。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往年缴费凭证原件或高校开具的学费及住宿证明原件、《申请表》原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签订电子合同。
◆借款方需自带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往年缴费凭证或学费及住宿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在校生首贷学生必须由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签订《借款合同》,有一方不到者贷款不予办理。
3、签订《借款合同》结束的后3-5天,借款学生需登录支付宝网站( 1、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续贷声明由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未填写续贷声明的无法办理助学贷款。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导出打印的《申请表》,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由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2、续贷学生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签订电子合同。
◆借款方需自带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借款学生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时,申请贷款金额高于上一次贷款金额的必须出示高校开具的学费及住宿费证明,否则本年度贷款则不能办理,申请贷款金额与上一次贷款金额一致者不需提供证明。
◆签订《借款合同》时只有一方到场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由到场的一人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严禁由第三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
3、开学报到时借款学生自带《借款合同》一份、《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入校报到。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高校老师在10月10日前录入《贷款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录入金额一定要和贷款金额相符(未按时录入回执的,按放弃助学贷款处理)。
4、借款学生申请加入西和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已加群的不再重复加入)。
年西和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安排表
注:贷款方需提前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贷款办理预约号,按预约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办理贷款。
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西和县资助管理中心)
监制:何亮责编:杨元明编辑:祁夏请到底部吐槽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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