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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做到办事项目向群众公开,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制定了医保管理服务“五项清单”,即责权清单、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秒批事项清单、承诺办事清单,不断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接受参保群众和社会监督。
一、权责清单
二、服务清单
三、取消证明事项清单
四、秒批不见面办事清单
五、承诺办理事项清单
监制:沈晓慧
审核:李和平
编辑:薛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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