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农商银行不良
贷款清收公告
为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现就西和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清收范围
在西和农商银行辖内营业网点个人及企业贷款逾期(包括本金及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并形成不良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二
清收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
清收方法
(一)自觉还款。凡在我行有不良贷款的企业和个人,要主动到贷款网点清偿不良贷款本息。对主动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的,将解除信贷限制黑名单;对于欠款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清偿的,应积极与贷款网点协商分期清偿事宜。
(二)上门清收。年6月30日之前未主动到西和农商银行归还不良贷款本息的,将作为重点清收对象,逐户上门(包括家中、工作单位、生产生活场所等)催收,张榜公布并发出催收通知,并对贷款逾期所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告知。
(三)公告清收。对联系方式变更我行无法联系的、及本公告发布后仍不清偿贷款也不与贷款网点联系的,我行将通过县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公告催收,持续公布不良贷款借款人及保证人名单,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借款人、担保人自行承担。
(四)司法清收。对经工作组催收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的,我行将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依法维权,对借款人及担保人依法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协助清收。对借款人或担保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我行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协助清收。
四
清收措施
恶意拖欠西和农商银行借款的债务人(包含借款人与担保人)将承担以下后果:
(一)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我行将向借款人单位发送《关于贵单位职工逾期不良贷款给予协助清收函》,由单位协助督促催收,并报送纪检委进行备案。上述人员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及保证人,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人民法院等机构将对失信人签发限制高消费令或实行黑名单制裁,失信人将在居住、出行、购物等日常生活及所有金融机构的服务将受到限制。
(三)西和农商银行对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及保证人依法诉讼,执行抵押担保,保全信贷资产,运用法律手段对逃废债及赖债人员进行失信制裁。对于涉嫌诈骗银行贷款的恶性事件及时向公安部门申请立案。
(四)凡涉及不良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等资产,依法抵债或拍卖处置,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息。凡对借款负有连带担保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抓紧督促借款人积极偿还贷款本息,不能归还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连带担保责任。
(五)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处置其资产;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
温馨提示
若您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您的个人征信会记载不良记录,您将被纳入失信债务人黑名单,会给您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影响个人生产生活,您不能再申请各类银行贷款,乘火车、乘飞机、住宾馆及享受各类政策性保障措施都会受到影响。
(二)影响子女发展,因父母的失信行为,子女很可能无法通过录取学校、工作单位的政审,就业、参军,尤其是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三)影响家庭信誉,失信行为使您个人及家庭名誉受损,亲朋好友都会因失信而疏远您。
(四)造成经济损失,若您不按期还款,银行将按原贷款利息的50%征收罚息,即逾期利率是原贷款利率的1.5倍。
(五)若您成为恶意逃避债务的“赖账户”,必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承贷银行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清收。
特此公告
西和农商银行
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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