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年龄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
2.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必须完成小学阶段学业。
二、招生范围
1.一年级招生范围我校计划招生人:具有汉源镇南关居委、南关村、中山居委、中山村户籍(包括朝阳新村),或定居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适龄儿童。
任河分校计划招生人:具有汉源镇任河村、牌坊村、东山村、孟磨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七年级招生范围我校计划招生人:具有汉源镇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房产在白水河以南,白冯路以北的汉源九年制、北关小学、大水街小学、实验小学、汉源九年制任河教学点、北关小学朝阳教学点的小学毕业生。
三、注册条件
1.有汉源镇户籍一年以上的新生,携带法定监护人和新生本人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及户口簿复印件(按照学生页、户口簿首页、父亲页、母亲页的顺序整理,并在学生页上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到学校审核注册,汉源镇户籍未满一年的回原户口所在地学校注册。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提交父(母)本人及子女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父(母)所在部队或单位出具证明在我校就读。
3.父母、祖父母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有房产的,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能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属自建房的需提供建房审批材料;属廉租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廉租房证明;同时提供从年9月份以来的水、电、燃气缴费、物业费凭证等有效佐证材料,在我校审核注册。
4.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33号)精神,外地来西经商、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报备证明、厂址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证明、正常营业状态相关证明。属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年7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经办机构打印的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年8月至年7月的银行工资凭条及复印件和务工劳动合同(需连续务工达一年以上),属于外县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
5.我校招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于工作调动,学生户口不在汉源镇的,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动文件和监护人及学生同一户口簿,在我校注册。
四、注册顺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新生遵循顺序录取原则,按照“汉源镇户籍儿童”、“城区有房无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学位录满为止,每前一批次录满,再不录取后面批次。所有批次录取结束,若还有空余学位,再按照调配入学原则补录。
(一)城关九年制一年级新生注册顺序
1.第一批次:具有汉源镇南关居委、南关村、中山居委、中山村户籍(包括朝阳新村),且定居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必须持符合条件的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注册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1:30。
2.第二批次:定居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必须持符合条件的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注册时间:8月22日下午14:00-17:00。
3.第三批次:符合我校招生范围户籍及注册条件2、4、5的适龄儿童。注册时间:8月23日上午8:30-11:30。
(二)任河分校一年级新生注册顺序
1.第一批次:具有汉源镇任河村、牌坊村、东山村、孟磨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注册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1:30。
2.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总校审核通过后,持凭证在任河分校注册。注册时间:8月23日上午8:30-11:30。
(三)七年级新生注册顺序
1.第一批次:具有汉源镇户籍,且定居在白水河以南,白冯路以北的汉源九年制、北关小学、大水街小学、实验小学、汉源九年制任河教学点、北关小学朝阳教学点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持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注册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1:30。
2.第二批次:定居在白水河以南,白冯路以北的汉源九年制、北关小学、大水街小学、实验小学、汉源九年制任河教学点、北关小学朝阳教学点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持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户口簿及房产证原件)。注册时间:8月22日下午14:00-17:00。
3.第三批次:符合注册条件2、4、5的适龄儿童。注册时间:8月23日上午8:30-11:30。
五、温馨提示
1.一年级新生就读验审时还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结核病筛查等疾病防疫证明。
2.家长、学生进校前必须先在测温门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3.实行排号注册,家长和学生必须按照工作人员发放的号码顺序注册。
4.学校是无烟校园,严禁吸烟。
5.请各位家长和学生自觉排队,保持良好的秩序,文明注册。
监制:杨能
审核:石如叶解文超禄小峰
编辑:解文超禄小峰何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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