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澎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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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人民法院

公告

近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实际困难,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上级人民法院相关会议精神,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做好居家隔离防护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年春节假期及延长假期的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我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院各庭室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日)的所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所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已送达传票或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诉讼活动变更时间和延期时间将由具体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主动联系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

二、公告排期在1月31日至2月2日之间开庭的案件,自2月3日起顺延,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期间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庭审,申请再延期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承办法官依据具体条件审查核实后予以批准。

三、我院案件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将与具体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主动取得联系落实上述事宜。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网络渠道、电子邮件、电话咨询等方式向我院申请办理立案、调解、递交材料等事宜,尽量避免现场申请。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我院现场进行登记立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活动,根据陇南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告》要求,所有进入西和法院办公区、审判区的诉讼参与人,均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干警进行安检及体温测量检查,不配合者,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立案事宜联系方式:

县法院立案庭:(李法官)

兴隆人民法庭:(王法官)

长道人民法庭:(张法官)

洛峪人民法庭:(杜法官)

仇池人民法庭:(马法官)

石峡人民法庭:(卢法官)

特此公告

西和县人民法院

年1月29日

监制:宁杰审核:吴谦编辑:赵兴民杨竾阅读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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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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