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保教费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们:
您好!近年来,为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园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扶贫学前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等七个教育精准扶贫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甘教厅〔〕9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6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60号)。
资金来源
属于省级教育领域扶贫资金。每年下达两次,分春季学期和冬季学期,依据园内幼儿园实际幼儿情况进行资金清算。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
范围及标准
非建档立卡户幼儿按每生每学期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按照发改部门核定和备案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春季学期保教费不足元的,按照实际核定和备案标准减免,春季学期保教费等于或超过元的,按照元减免)。建档立卡户幼儿按每生每学期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春季学期保教费不足元的,按照实际核定和备案标准减免,春季学期保教费等于或超过元的,按照元减免)。
资助方式
按照《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和县省一类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陇发改价38号),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资助事项
1.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在政策范围之内。
2.非甘肃户籍幼儿不在政策范围之内。
3.每学期幼儿园开学初落实减免保教费政策时,各幼儿园公示收费标准,同时告知幼儿家长保教费减免金额。
4.每学期开学初,按照学费收费标准直接予以免除,不得先收后退,也不再打入每户一折通中。
温馨提示
本学期前期教育免减保教费工作顺利完成,感谢各位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NEWS审核:王欢
编辑:刘应芳吕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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