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和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的公

关于西和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采样服务点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居民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工作效率,做到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按照“乡采样、县检测”和“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要求,现将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公告如下:

1、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均设立了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服务点,请需检测人员在所在乡镇卫生院或临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2、各需检测人员在前往检测点时要自觉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采样点后,要自觉进行扫码登记,接受体温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正常者,积极配合采样人员进行采样;当人员较多时,要自觉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不拥挤、不扎堆;采样结束后请按工作人员指示立即离开。

3、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4、各采样服务点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科学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加强人员防护,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

5、按照分片检测原则,十里、赵五、何坝、河口、洛峪、喜集、大桥、蒿林、太石河、石峡、西高山、卢河、六巷13个乡镇卫院医院,医院PCR实验室负责进行检测;长道、大柳、石堡、西峪、苏合、姜席、稍峪、马元、兴隆、晒经、汉源11个乡镇卫生院所采医院,医院PCR实验室进行检测。各检测单位负责向采样单位提供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管、拭子、采样箱。同时,负责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上传至国务院客户端,以便居民查询。

6、按照“应检尽检”八类人群检测费用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费用个人自费的要求,凡自费检测人员检测费用由采样单位代收(每人次元),后统一上交至检测单位。各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要分别建立采样及检测工作台账,详细准确记录采样及检测对象信息,确保后续检测费用结算的一致性。

采样服务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附件:

西和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25日

陇南西和发布出品

监制

阳芳责编

王宝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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