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农牧厅公示
《拟认定年(第四批)
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根据省农牧厅等九部门下发的《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甘农牧发〔〕51号)要求,在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县级审查核实、市州核实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省联席会议审定,拟认定皋兰开隆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家合作社为第四批省级示范社。现将拟认定的省级示范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30日至9月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牧厅农经处反映,并提供真实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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