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1号)精神,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范围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优先满足“两州一县”、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持续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年,我省将在以下69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肃南县、玉门市、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玛曲县、合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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