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引入项目,项目负责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项目资金由负责方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引入条件,具有提供该项目服务能力的公司均可前来应答。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年-年引商入店(柜)类项目。
1.2项目内容:
本次本项目为本市营业厅引商入店(引商入柜)
标包号
区县
区域
引商厅店地址
引商入店/柜
引商面积(㎡)
标包1
翠屏区
岷江新区分局
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1号铺面
引商入店
52.38
标包2
筠连县
城区片区
宜宾市筠连县筠州中路88号
引商入店
81.6
标包3
高县
城区片区
高县庆符镇文庙街51号
引商入店
77.88
详细情况详见引入文件内容。
1.3服务范围:四川省宜宾市。
1.4服务期限:
标包号
区县
区域
引商厅店地址
引商入店/柜
经营合同签订期
标包1
翠屏区
岷江新区分局
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1号铺面
引商入店
自签订之日起至年6月30日
标包2
筠连县
城区片区
宜宾市筠连县筠州中路88号
引商入店
自签订之日起至年5月31日
标包3
高县
城区片区
高县庆符镇文庙街51号
引商入店
自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本轮宜宾分公司前期采购标包24个+本次采购3个标包,共计标包27个;
各标包中选人1名,如应答人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每个应答人最多中选标包不应超过该地市所有引商入柜及引商入店标包之和的40%向下取整。
二、
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引入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允许个体工商户参与应答。
2.2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齐全(公司性质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零售/销售/服务或通讯(通信/电信)器材(设备/产品/配件)或移动业务代理服务范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应答人须满足:目前在四川移动公司宜宾市通信业务合作,或目前在四川省范围内两个或以上市(州)移动公司通信业务合作。并提供合作协议/合同等证明文件。
2.4应答人需在四川省宜宾市下属各区县设立有本地化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或办事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目前尚未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则须承诺,若中选将在接到中选通知起15日内在对应中选区域的区县一级设立正式的技术服务机构,并在20日内向当地移动公司提供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2.5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项目负责方纳入产品(项目)类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仅限制其参与该类产品(项目)应答)。
2.6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
获取引入文件
3.1引入文件售卖时间为年12月21日14时00分至年12月25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于引入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证明材料及购买引入文件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qq.